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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毓才:三定、质控与绩效分配
来源:徐毓才 智囊团成员    时间:25年04月27日  原创

  在碰撞中擦出火花,在思考中产生智慧


  又是一个学习的周末


  今天的灵感来源于集体学习


  在基层医疗机构绩效项目推进过程中,总有一些客户提出要做三定方案和质量控制方案。


  不得不承认,能提出这些要求的客户都是先行者、善思者,因为从本质上讲,绩效分配是“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一部分,而三定方案是“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起点,质量控制是绩效成功的关键,如果说绩效是发动机,质控就是方向盘、变速箱和刹车,三定方案就是设计图。绩效可以激发澎湃动力,而没有方向盘就可能跑偏,没有变速箱就可能失速,没有刹车就容易翻车。而没有设计图,造出来的“车”就有点“随心所欲”,无法量产。


  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目前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很难从“三定”开始,也不太能够将“质控进行到底”,尽管对于绩效变革来讲,“三定”、“质控”很重要。


  为什么?


  所谓三定,就是定内设机构、定主要职责和定人员编制,然后在此基础上制定岗位说明书、进一步确定具体人员的岗位。因此,三定主要是做“人”的选择,其结果,很可能出现一部分人员岗位变动甚至无岗可上。


  而质控就是质量控制,也就是医院的质量管理,包括医疗、护理、院感、药事、医保、设施、设备,门诊急诊、住院等等所有以患者安全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质量的全员全天候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所以,从本质上讲,三定是“动人”的,质控是“管事”,绩效是“分钱”的,在这三项工作中,显然分钱是最容易的,管事是比较复杂的,由于基层缺人,管理本身比较弱而且很难坚持下去,所以管事相对于分钱比较难,而“动人”是最难的,往往可能砸掉别人的饭碗,因此三者之间,三定应该是最难的。


  基于此,建议基层医疗机构本着“先易后难”原则,在当下内部改革中先推进“绩效变革”,当绩效做一段时间后,再开始做“质控方案”落地。


  来源:老徐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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