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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新意有力度
来源:刘诗强 智囊团成员  (常务副总裁)  时间:20年12月03日  原创

  12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聚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全文一万余字,正文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三部分,还有1个附件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是增进人民健康福祉、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自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以来,卫生职称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个人自主申请、社会合理评价、单位自主聘任的管理体制,对调动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卫生健康事业进入新时代,卫生职称工作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求、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还存在评审标准过于强调论文、实践导向性不强、重视临床不够等问题


  《意见》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二是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三是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发展。


  《意见》第二部分是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六大方面共19条。


  一是健全评价体系。明确各级别职称名称,促进卫生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动态调整专业设置。


  二是完善评价标准。注重医德医风考核,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


  三是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职称评价方式,实行分层分类评价,畅通职称评价渠道,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是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合理确定评聘模式,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岗位结构比例。


  五是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完善基层评价标准,改进评价方式,落实服务基层制度。


  六是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推动完善行业管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加强全过程监督。


  《意见》第三部分是组织实施。从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慎推进,加强宣传、营造环境等方面对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全文看了好几遍,印象较深的有以下几点。


  一是明确各级别职称名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士级和师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划分医、药、护、技四个专业类别。医疗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医士、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药学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护理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技术人员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二是完善突出临床等实践的评价标准。《意见》进一步明确要重点评价临床实践和疾病预防控制等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引入医生的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治疗效果、手术数量、手术难度、手术质量、住院费用等临床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三是破除“唯论文”。针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反映强烈的“唯论文”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职称评审的申报条件。


  四是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以下业绩成果可作为代表作。1、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2、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专利。3、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形成的论文等成果。4、向大众普及本专业科学知识形成的科普作品。5、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6、人才培养工作成效(包括带教本专业领域的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所承担教学课题和所获成果等。7、其它。


  现是征求意见稿,期待正式文件早日出台,更期望好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能够落地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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